[心理资讯] 我国女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问题
(作者:曾春娥等;文章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中国性科学网站;原文链接:http://www.zgxkx.org/xxl/nv/Index.html)
近年来,我国社会对同性恋现象/人群的关注日益增多,但对女同性恋者(lesbian,les)和女女性关系几乎没有了解。我国有关les的学术资料很缺乏,尤其是关于les的健康问题的谈论。长期以来存在的同性恋恐惧心理将同性恋与道德败坏和享乐主义相联系的观念仍旧盘桓在我国。尽管医学界和社会学界已做出一些努力,但主流社会对les消极的看法阻碍着les积极言说自身的健康问题。
武汉设立的朋友健康热线创造了笔者与les接触的机会。通过面谈和热线电话形式收集资料。调查显示,les的健康问题令人堪忧,同时也困扰异性恋女子的问题在les中特别显著,而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关乎我国将近900多万les的健康。
les的健康问题
1 烟酒嗜好
中烟草和酒精的使用率高于异性恋女性。在武汉的调查显示,93%的les经常性抽烟,其中8%的les平均一天5支香烟,将近半数一天10支,34%的les一天20支,1%的les一天超过20支,只有6%的les不经常的吸烟,但也都自诉在某些场合会偶尔为之,例如和圈内朋友聚会或是到为les提供服务的酒吧。
“吸烟带给我自信,当我感觉孤独时,它陪伴我并给我力量。”
“抽烟时觉得自己可以像男人—样,给女朋友安全感。”
“身边的朋友都吸烟,我是被她们带出来的;现在,如果不带烟在身上就不自在。”
“家里没有人能理解我,很烦,吸烟能让我平静下来。”les中嗜好饮酒的比例还不清楚。据作者统计,在2003年元月武汉一家专为les服务的酒吧开业之日,共有104位les到场。几乎所有人都使用了酒精饮料,平均每人1500毫升的啤酒。作者在工作中认识几个经常性地饮用烈性酒的les,先是较男性气质的les饮用频繁,后来和她们生活在一起的女伴也开始频繁饮用,平均每人每天100毫升白酒。
以下是les对嗜酒的常见解释:
“每次到酒吧里去我就会喝酒。边吸烟边喝酒真是一种放松,烦恼暂时丢到脑后。”
“我从不到酒吧什么的地方去,我和我女朋友在家,喝点酒,很惬意,我们很少喝醉过。”
“喝醉后精神要好几天才能恢复,可我就是想喝醉。”目前并无具体数据分析烟酒过度对les健康造成的危害。但已确认烟酒嗜好与妇女患有多种生理疾病,如肺癌、乳腺癌和宫颈炎的关系。
les对烟酒的依赖有很大程度来自于对自身性别角色的理解。社会承认的婚姻形式也只有异性恋婚姻模式。les们摆脱不了传统的性别角色的界定,从行为上模仿男性来建立自身的性别认同,或是以此来表现对这种界定的反叛。长期处于缺乏归属感、低的自信度、较低的经济能力和社会地位的现实也对烟酒的滥用起了推动作用。在我国,les的聚集地通常只有酒吧,它助长了这种依赖心理。
2 妇科及相关疾病
les对寻求医疗机构帮助的态度是消极的。据了解,几乎没有les直接以less的身份向医护人员寻求专业帮助。医疗工作者对前来就诊的女性通常默认为异性恋者,而les也通常隐瞒自己的les身份,这种默认和隐瞒的医患交流使诊断和治疗出现偏差。我国的医生大部分都为男性,妇科也不例外。遭遇男医生的尴尬使得大部分les不愿再次寻求医疗帮助。
有些les中的异性化程度较高的一方对自己的女性生理结构难以顺应,对有女性特征的器官和部位有意加以掩饰甚至伤害,例如从青春期起就束胸,或是在经期进行剧烈的体育运动等。
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妇女的卫生保健水平明显落后,定期进行阴道涂片、胸部及乳腺检查的做法还未普及,在les人群中,尤其是异性化程度较高的les,作过类似临床检查的比例更低。同时,受调查的les中有一种普遍看法,女人只要不和男人发生关系就不会得妇科病。几乎所有受调查的les在与女性伴的性活动中都未曾采取任何保护措施,并认为没有必要。在武汉,年轻les性生活相对较活跃,已婚les和一些能接受同性性行为的异性恋女性也经常出现在各种聚会和活动中,连接起同性性活动与异性性活动的网络,从而存在性传播感染(srⅡ)和艾滋病毒(HⅣ)传播的可能性。
作者在对les进行咨询时注意到,les对性器官系统的健康维护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但当前国内几乎没有对女女性行为的研究,les们得不到性安全方面的指导,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女女间亲密行为中的无法言说的恐慌心理。许多les害怕感染STI/AIDS而拒绝伴侣间亲密行为,或是尽量减少亲密行为,以此来保护双方的健康。一些国内的女同性恋网站如“拉拉社区”开辟有“性健康”专栏,每天都有les提出健康咨询,但因为回复咨询的人员也非专业人士,而又缺乏临床指导,难免会出现误导。
3 心理危机和干预
1998年5月的一次心理医生培训会上,有人就同性恋者就诊的心理原因进行过调查,百分率依次为:社会压力60.5%,不能自我接纳44.2%,家人不理解44.2%,对同性恋的恐惧41.9%,咨询同性恋知识39.5%,改变性定向32.6%,人际交往与就业30.2%,被逼迫结婚23.3%,寻求性伴18.6%,情绪宣泄16.3%,性功能咨询9.3%,性病健康咨询7.0%。
同性恋者心理问题的类型:51.2%的心理医生认为心理障碍属于自身心理内部的冲突(自我失谐);更多的心理医生(62.8%)认为属于同性恋 者与社会的冲突(自我和谐)。对前来咨询的同性恋者心理健康状况的估计显示:55.0%的心理医生认为比异性恋者差,42.5%认为与异性恋者相似,有1位(2.5%)心理医生认为比异性恋者好。
主流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是导致les心理危机的主要原因。很少有适合les进行交流的场所和心理辅导专业机构。作者曾参加武汉大专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会议,与会者中很多都提到对前来咨询的有同性恋倾向的学生无能为力。得不到足够的知识和正确的引导,les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自己的性倾向,内心充满了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了les的正常生活。
以下是les的常见解释。
“不能向家里人倾诉,周围的人又觉得你是怪人,觉得抑郁。生活中没有什么让人高兴的事,睡眠也不好,头总是很痛,整夜失眠。有时候真想不如死了好。”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大部分用来讨论如果父母要我们结婚了该怎么办。我们知道现在有一些les找男同性恋者结成对子,来应付家庭的压力,所以也有这样的打算。”
“学校要是知道我们的关系,非把我们开除不可。我找过学校心理辅导老师,可他们根本不知道如何给我们做辅导。这件事时刻影响着我,无心学习。”
Les寻求心理医生的帮助时,一般主诉躯体不适或心烦、失眠、精神抑郁、人际关系不良、夫妻性生活不和谐等。而当被告之与性倾向有关时,一些医 生又倾向于使用“认知疗法”来与患者谈话,劝其认识自己的倾向和行为是与社会传统道德相违背,开出的处方是在厌恶治疗之后要她多与异性接触,建立起所谓 “正常的性心理和行为模式”,医生对同性恋欲望和行为的道德批判存在加重les心理危机的可能。
在武汉朋友健康热线的les服务时间内,即使是在电话里倾诉,结束交谈和咨询时她们普遍认为内心压力减轻。由此反映出社会关怀所起到的作用。特别是热线类型的咨询方式,可以很好地保护求咨者的隐私,所以易被les人群所接受。
家庭对其成员的性倾向的接受度是和彼此间的交流正相关的。我们发现,经常和家庭成员讨论关于性话题的less家人表现出更大的宽容和理解,les的精神状态也相应比较健康,很少有神经抑郁的报告。
4 家庭及社会暴力
les是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少数族群,伤害les,以暴力对待les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位经常受丈夫殴打的les告诉我们:“我不想和他过性生活,他就打我;我说离婚,他不同意,威胁我说再提离婚就杀死我父母......这简直是一场噩梦,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他又想要(性交)。”没有相关调查表明 同性恋女性比异性恋女性遭受更多的暴力,但暴力确实存在。2002年8月,媒体报道河南郑州的一位les,被其女友身为法官的父亲派人杀害,并在杀害以前 遭凶手轮奸。隐藏在这些暴力背后的是更多的歧视、言语侮辱和人身攻击。暴力所包含的远不止这些,还包括精神暴力。作者在武汉朋友健康热线接受les咨询 时,有为数不少的年轻les报告说当家人知道其性倾向后限制人身自由或通讯自由,目的是“在家反省,直到改正变态心理为止”。这种“软暴力”往往以亲情为面纱,受到伤害的不仅是les,还有整个家庭成员的关系。
长期忍受家庭暴力,可能会使矛盾激化,某一次暴力可能会使les的道德防线和心理防线崩溃,而酿成血案,自杀或杀人。
5 自杀倾向
张北川等曾作过同性恋人群中自杀的调查统计,结果表明,约10%的同性恋者有过自杀的未遂行为。当遭遇来自主流社会的歧视、憎恨、言语上的侮辱、政治和事业上的不良影响、身体伤害、家人的不理解,les们选择自杀也不奇怪了。少数急于摆脱同性伴侣的女子采取自杀的极端手段来结束两人之间的关 系。或是同性恋情不能再维系下去而自杀。台湾的台北生命线协会从1986年以来,曾接到过多起les因自杀倾向求援的电话和电邮。他们提供的数据表明,长久经受的心理压力和突发事件是les企图自杀来解脱的主要原因,les的自杀情绪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安抚和开导,一般不会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心理危机干预机构的重大作用。
对策和建议
1 科学的性教育
科学的性教育,破除社会中的同性恋恐惧心理,消除歧视;尤其是青少年的性教育,科学的正规的课堂陛教育应该包括关于同性恋的内容;学校的心理辅导老师应该有正式性教育的经历;要有更多的性学专家对同性恋相关课题深入的研究,以此为基础来开展学校性教育。
2 成立社会关怀机构
在les社区内成立专门的关怀机构,吸收les直接参与,通过志愿工作来建立起自信心和积极的自我形象;为les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处理突发事件引起的过大情绪波动和自杀企图;为les提供健康咨询并约见医生给予恰当的治疗;在1es中普及定期阴道涂片和乳腺检查;提供相关的法律咨询和援 助;为les的家庭提供接受成员性倾向的沟通平台。
3 国家法律支持
目前我国尚未有法律条文明确地规定同性恋的权利和义务,作者提议将性倾向自由定义为公民的基本权利,通过宪法来加以保障并反对对非异性恋的性倾向的歧视,反对针对les的家庭暴力。同性恋的法律地位确定以后,1es的健康和人身安全才有根本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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